摘要
现有冲击地压防治主要集中在矿井生产期间,导致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冲击地压灾害。基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将矿井划分为勘查、建设、生产和关停4个阶段,从不同阶段实施“源头”预防和治理措施。矿井勘查阶段重在对新建矿井可采煤层进行冲击倾向性评估和冲击危险性预测;矿井建设阶段重在结合各可采煤层及其顶底板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结果,进行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建立健全防冲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确定矿井产能并开展矿井防冲设计;矿井生产阶段分为采前、采中和采后3个阶段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矿井关停阶段应开展煤柱回收防冲安全性论证,并基于论证结果编制防冲专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