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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服务平台过滤义务负担研究
  • 作者

    刘宁谢仁和

  • 单位

    福州大学法学院

  • 摘要
    算法推荐技术使得传统版权法体系受到冲击,“通知删除”规则在算法推荐背景下逐渐失灵,无法有效平衡版权人与传播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由此所形成的价值差将有损版权人的创作积极性进而严重阻碍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过滤义务既不是注意义务也不是普遍审查义务,而是一种特殊的版权审查义务,引入网络服务平台的版权过滤义务既有利于缓解现实矛盾,也符合法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及知识产权基本原则的基本理论。为了有效平衡版权人与传播者等相关主体的利益,过滤义务负担的标准不宜过高,应根据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的不同服务类型,对版权人上传的作品类型及网络服务平台的预见能力进行综合设定,网络服务平台对于侵权行为的判断难度越高则其负担的过滤义务越低,反之亦然。
  • 关键词

    算法推荐注意义务过滤义务网络服务平台通知删除规则

  •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网络服务平台过滤义务是一种特殊审查义务
    三、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服务平台负担过滤义务的必要性分析及其法理依据
    (一)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服务平台负担过滤义务的必要性分析
    1.“通知删除”规则逐渐失灵
    2.算法推荐技术并不中立
    3.版权人与传播者的利益面临失衡
    (二)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服务平台负担过滤义务的法理依据
    1.法经济学视角下的成本与收益原则
    2.公共政策学角度下的危险控制力理论
    3.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中的激励原则与利益平衡理论
    四、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服务平台过滤义务的负担因素考量
    (一)服务类型
    1.搜索引擎服务
    2.内容存储服务
    3.内容分享服务
    (二)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
    2.音乐作品
    3.视听作品
    (三)预见能力
    1.技术可能性
    2.经济可行性
    五、结语
  • 引用格式
    [1]刘宁,谢仁和.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服务平台过滤义务负担研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42(05):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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