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及其对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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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明明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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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地质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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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是美国最具革命性和影响力的气候变化法案。该法案共分为五大部分:清洁能源、能源效率、减缓全球变暖污染、转向清洁能源经济以及农业和森林所涉及的抵销。该法案遵循"命令——控制"模式和市场调控模式相结合的立法思路,以气候衍生品作为调节影响气候变化行为的主导工具。我国应当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构建碳排放交易体系,以市场机制促进国内碳减排和增加碳汇。我国的气候立法应当减缓与适应并重,分领域有重点地进行气候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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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气候变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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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律制度研究”(11YJC82007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青年项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碳减排路径研究”(11DFXJ06);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青岛市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QDSKL1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