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煤矿企业对井下逐步实行了农民轮换工制度,到1988年底,河南煤矿企业使用的井下农民轮换工(含协议工),达8.8万人,占采掘工人的75%,部分局矿的炮采工作面达90%以上。这一重大改革,对搞活煤矿用工制度,增强企业战斗力,降低煤矿职业病和老弱病残率,减轻企业和国家负担,无疑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行该制度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待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所谓问题,较突出的有如下几方面: 一、招工难。如巩县大峪沟煤矿1988年需招650名工人,文件规定在社会上公开招工,然而在郑州市举办的劳务市场上几天竟没一个人报名。 二、流动性大,流失率高。如河南地方国营煤矿1988年1~10月份累计招收农民轮换工25201人次,由于各种原因在此期间流失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