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现对全国范围内矿山救援队的科学监管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矿山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资料与数据分析后,得出了矿山救援队监管的六个核心因素:"法律法规标准不完善、政策保障措施不健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畅、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基础保障机制不健全、第三部门参与度不够",运用多中心理论为理论基础建构矿山救援队监管框架体系,阐述了矿山救援队监管模式主客体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构建矿山救援队监管理论模型,该模型的关键是监管主客体相互有效融合,促使矿山救援队的政府监管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将其应用到矿山救援队的政府监管中,以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