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煤炭资源的安全稳定开发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多能融合的新型能源体系过程中,煤炭担负着能源稳定供应“压舱石”和结构优化升级“稳定器”的作用,肩负着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历史使命。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能源需求仍将继续增长,煤炭仍将是可清洁高效利用的主体能源。但是,能源特别是煤炭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加,现有煤炭生产供给方式难以适应国家能源发展要求,必须建立以煤矿智能化支撑的柔性生产供给体系,发挥煤炭为“双碳”兜底、为能源安全兜底、为国家安全兜底的作用。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实现新时期、新煤炭、新格局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核心技术支撑。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原则、目标与技术路径,明确提出了3个阶段发展目标。其中,第一个阶段发展目标:2021年底,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为了落实国家八部委指导意见精神,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通知》,确定71处煤矿作为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其中,井工煤矿66座,露天煤矿5座。为了进一步指导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2021年6月,由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煤矿智能化指南(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21年版《指南》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煤矿智能化建设现状、智能化技术与装备研发应用实际确定的技术指导性文件,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原则、目标、技术架构和建设内容,为智能化煤矿建设提供技术路径与方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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