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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俄乌冲突下欧盟煤炭困局与思考
  • 作者

    刘虹

  • 单位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

  • 摘要

      俄乌冲突发生后, 欧盟委员会加剧了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 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进口依赖日益强烈。 如果冲突不断恶化, 欧盟委员会限制俄罗斯油气和煤炭进口是迟早的事。 以煤炭为例, 为避免供应链中断, 欧洲各国已开始着手准备, 大量进口和囤积煤炭资源, 并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俄罗斯煤炭的替代品, 甚至不惜以高于冲突前 3 ~ 4 倍的价格争相采购。 据悉, 俄乌冲突发生之后, 俄罗斯对欧洲西北部的煤炭出口激增 40% 以上, 短短几个月, 流向欧洲西北部煤炭接近 400 多万吨, 主要运往荷兰、 丹麦、 德国、比利时、 法国和英国等国。

      

      冲突之前的 2021 年年底, 数据显示, 欧盟在经历了多年的能源转型之后, 煤炭生产和消费总量水平与 1990 年相比, 产量和消费量均有大幅度削减, 消费量降幅达 59%, 产量降幅度更大, 导致欧盟煤炭资源的进一步对外依赖。2021 年欧盟区硬煤总产量为 5 720 万 t ( 主产区波兰占96%, 捷克占 4%), 消费量为 1. 6 亿 t。 同期褐煤消费量2. 77 亿 t, 主要自产自销用于坑口电站, 褐煤消费地区主要有德国占 46%, 波兰 19%、 捷克 11%、 保加利亚 10%、 罗马尼亚 6%和希腊 5%。 可见欧盟煤炭进口主要是硬煤, 进口来源国有俄罗斯、 澳大利亚、 南非等。 据欧盟官方数据, 欧盟进口煤炭的 45% 依赖于俄罗斯, 按上述推算, 估计年进口量在 4 600 万 t 左右。

      

      俄乌冲突对欧盟煤炭市场的影响, 从短期来看, 由于恐慌性集中采购, 欧盟急于寻找煤炭替代进口国, 市场震荡必将引起国际煤炭价格高涨, 随之引发电价和下游产品的价格高位上扬, 经济通胀危机在所难免。 短期内, 欧盟为重新建立新的煤炭贸易与流通渠道, 将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 另外, 危机下的煤炭紧急储备与库存, 维持的时间不可能太长, 业内人士估计最多一年时间, 而重新建立和稳定欧盟区煤炭贸易和物流市场格局, 一年时间显然是不够的, 一旦禁令生效实施, 欧盟煤炭将遭遇严峻的市场困局。

      

      从长期来看, 俄乌冲突对欧盟能源转型以及碳中和承诺目标, 均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冲突以前, 因为新冠疫情原因, 欧盟去煤化趋势已出现拐点, 煤炭消费开始逆向抬头, 冲突发生后, 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大。 面对天然气价格同期大幅上涨, 德国正在考虑重启已关闭的燃煤电站, 可原有电站设计参数基本按照俄罗斯煤质设计, 如果重启, 必然要对电站进行替代品改造, 而短时间内煤电产能难以跟上。 煤电重启后, 对欧盟的能源转型与气候事宜产生多大影响暂时无法估量, 这个过程会持续多久, 也无法预计。在没有实现充足可靠的可再生能源保障之前, 欧盟的能源转型还很脆弱。

      

      地缘政治与大国竞争从来都是现代战争的导火索, 能源资源争夺是战事的重要考虑。 世界能源霸权的逻辑, 体现为强国国家权力政治意图, 引发能源战略变化并影响国际能源体系, 通过激烈的国际能源博弈, 形成新的国际能源体系, 再利用其在新的国际能源体系中的优势, 进一步增强强国的国家权力。 近代以来, 能源地缘政治的博弈从来没有停息过, 其主要手段包括对全球能源供需的控制, 对能源运输通道的控制、 对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和对市场规则的控制。 强大的军事实力和抗衡, 是维护能源地缘政治霸权的主要途径。 俄乌冲突发生后, 国际能源体系将面临再次洗牌。

      

      俄乌冲突, 除了给所涉及国家公共财政带来新的风险, 还会面临能源、 原材料、 粮食价格上涨的压力。 很多国家陆续制定了限制国内物价上涨的措施, 此类措施将付出巨大的财政成本, 并加剧全球资源的供需错配, 对价格上涨不断形成推力, 最终导致物质短缺、 通胀压力和经济衰退, 尤其会影响到那些依赖进口能源和粮食的低收入国家, 使遭受新冠疫情后的世界经济雪上加霜。 与此同时, 全球性的能源转型以及对碳中和目标的承诺, 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 能源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之间的权衡取舍, 摆在了各国政治家面前。 所幸的是, 未来欧盟减少对俄化石能源的依赖, 大概率将触发欧盟及新一轮世界能源创新与变革的动力, 也将为全球碳市场发展提供机会。

      

      在未来我国能源发展、 应对全球能源危机方面, 俄乌冲突给我们几点启示: 一是要立足资源禀赋, 全方位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做好国内煤炭安全、 绿色、 低碳、洁净开发与利用工作。 二是要在俄乌冲突后新一轮国际能源布局调整以及能源科技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 提升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努力实现能源科技自立自强, 增强能源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要加强国际能源多变合作, 深入推进与主要能源资源国的务实合作, 加大 “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新型能源枢纽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四是要加强能源领域的国际人才培养, 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加强与国际能源署、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 石油输出国组织等主要能源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在联合国、 二十国集团、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金砖国家、 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最大可能地发出中国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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