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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某省关闭煤矿酸性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探讨
  • 作者

    夏美琼田苗陈亮凌敏许超

  • 单位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摘要
    目前关闭煤矿酸性废水排放标准执行GB 2040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该标准适用范围未包括关闭煤矿,并且明确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不再执行GB 2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另外根据我国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原则,关闭煤矿亦不应执行综合性排放标准。因此对关闭煤矿酸性废水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十分必要;通过对某省302处关闭煤矿涌水点进行调查和水质监测,参照国内外排放标准和水质标准,结合产业技术条件,运用现有标准制定方法,分析探讨某省关闭煤矿酸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建议排放标准。
  • 关键词

    关闭煤矿酸性废水排放标准

  • 文章目录
    1 问题提出
    1.1 AMD的危害
    1.2 某省煤矿酸性废水调查现状
    1.3 现有标准的局限
    2 相关排放标准制定方法探讨
    2.1 参照国外排放标准
    2.2 现行污染处理技术法
    2.3 质量标准反演法
    3 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探讨
    3.1 pH
    3.2 铁
    3.3 锰
    4 结 语
  • 引用格式
    夏美琼,田苗,陈亮,凌敏,许超.某省关闭煤矿酸性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探讨[J].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2022(12):104-107.DOI:10.16200/j.cnki.11-2627/td.2022.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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