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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儒墨道法德育主体性意蕴及现实价值
  • 作者

    杨建兵王志伟

  • 单位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摘要
    主体性是先秦德育的主基调。儒墨道法四家互有抵牾,却不约而同地奏出突显人之主体地位的主旋律。“文质彬彬”的儒家标举“为仁由己”的内在超越和仁者爱人的人文关怀;“质胜于文”的墨家以“非命”为逻辑起点,孵出“兼爱”“兴天下之利”的大爱情怀;“法自然”的道家鄙视“人为”,只为修养出本真质朴、随性而行获得完全解放的人;“严刑峻法”的法家也劝人“敦本务实”以“积善成德”。儒墨道法四家德育思想所彰显的主体性意蕴对当下的道德建设有推动道德内在的自我建构、塑造和谐人际观的个体支撑、发挥德性培养的“隐”之方式、促成双向德育的陶冶路径四个方面的参考价值。
  • 关键词

    主体性内在超越能动观守道务实性

  • 文章目录
    一、“为人由己”彰显儒家德育主体的内在自我超越性
    二、“非命”“兼爱”标举墨家“力生”“众利”的德育宗旨
    三、“性修反德”高扬道家“无为”“自化”的德育方法论
    四、“符契之新合,赏罚之所生也”映射出法家的德治路径
    五、先秦儒墨道法重视德育主体性的启示
    (一)重视构建内在的道德自我
    (二)通过利益的均衡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三)以“隐性”方式实现“自然的”德性养成
    (四)开辟双向的灵活务实的德育路径
  • 引用格式
    杨建兵,王志伟.儒墨道法德育主体性意蕴及现实价值[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0(03):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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