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
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夫妻生育权冲突的内在机理与解决路径
  • 90
  • 作者

    李倩

  • 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 摘要
    当夫妻生育意愿发生矛盾,在无法藉由第三人实现生育自由的前提下,双方将困于生育权相互冲突之境况,对此应采取“分阶段优先原则”予以处理。尽管该原则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各方生育自由,但系最低伤害方案,且可作为夫妻间是否存在生育权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为嗣后的生育权救济提供依据。在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下,一方违反该原则时,应承担停止侵害等防御性侵权责任。在约定分别财产制下,若一方违反该原则造成“消极损害”,即致使对方生育意愿未实现,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若造成“积极损害”,即致使对方生下不被期待子女,基于生命伦理与父母义务考量,子女抚养费之财产损害与生育权受侵害之精神损害不具有可赔偿性。
  • 关键词

    生育权人格权权利冲突婚内侵权

  • 引用格式
    李倩.夫妻生育权冲突的内在机理与解决路径[J/OL].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8[2023-10-14].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269.C.20231011.105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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