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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侦诉审“互相制约”的冲突与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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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洪刚

  • 单位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 摘要
    侦诉审“互相制约”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含了侦诉、侦审、诉审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侦诉审“互相制约”的重释提供了契机,应摒弃“废除论”“修改论”的观点,从“解释论”的角度为侦诉审“互相制约”注入生机。“互相制约”有其深厚的权力监督理论渊源,需要厘清其与“互相配合”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当前,侦诉审“互相制约”存在侦诉之间配合程度较高、诉审分离尚未实现、逆向制约机制尚不健全等现实冲突。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语境下形成审判制约起诉、起诉制约侦查的逆向制约格局,改变过去“平行式”的制约模式。侦诉审“互相制约”的调适,应当以统一的证明标准健全审判逆向制约方式,以检察引导侦查协调审前阶段的制约关系,明确辩护权制约公权力的独特地位。
  • 关键词

    互相制约以审判为中心权力制约监督证明标准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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