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证监会要求2020年底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的背景下,如何制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规范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归纳总结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7个重污染行业中179家上市公司2014—2017年环境信息披露状况的研究,发现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披露内容不统一、披露程度不详细、未披露行业特有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披露报告无独立第三方鉴证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设计了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规范,帮助各重污染行业统一披露的内容,强化披露的详细程度,规范披露的方式。研究认为,虽然目前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尚未全面建立,但是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终将取代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